其实我想忘了我的前生,或许我可以忘,但又不能忘。因为前世不仅仅有痛苦,最重要的,还有你。
我叫郑邪,这不是我的名字。我原先那个滚满红尘羁绊的名字,已经随着千百年前的战火,一起烧湮了。这些年我活的并不辛苦,前世今生,一直都活的安定惬意。我曾是乱世中的一国贵族,是名镇一方的家族世子。我没和人说起过这些,觉得不重要。或许什么时候重要也变得不重要。我现在黑暗中活着,游走在人间和奈何之间,我看到的并不是山花烂漫,沧海桑田,而是黑棺白挂,绿泪红血。
那时候,我从尸体如山中爬出来,在那黄沙漫天的旧城郭外。那时野草也变得枯黄,可能是人血和尸骨饮多了,都晕黄了过去,乌鸦只知道在天上飞,懒得下来觅食,还是尸体停的多了嘬叨不完,又嫌发臭了的,不新鲜。
我看到她站在一桩石碾上,天上呼呼飘过好多黑云,夹杂着黄沙在风里。这场战争结束了,这像是后期的洗礼,默默的做了场法式,跟这些生命,这座破败了的,死亡了的城做告别。
风迷了我的眼睛,我不知道自己是死了还是活着。只是想一直看着她,我趴在一具分不出男女尸体的后背上歇歇,容我喘喘气。她当时背对着我,穿的什么我都忘记了,黑色长衫吧?像是与这战火乱世不符合的淡然,也像是与这尘世不融合的清寡。我以为她是个男人,对于当时而言,不管她是男是女,最起码是个活着的人,能让我看到依赖和希望的人。
她说她是神,不来自九重阳天,而是来自无间地狱。
有人委托她救我,这才让我起死回生,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即便违背了天意,但她说,那人给的酬劳丰厚,丰厚到可以逆阴转阳,可以超越生死。
我跟着她在这人世闯荡,寻找那个重金救我的人,也想慢慢回忆起一些东西。是那前世的回忆。
是姓鹿吧。
我前世那个乱世的贵族姓氏好像是鹿。
如鹿归林,也是我颇为喜欢的一句话。
我是个只知道在书中寻乐的人,在酒和月里,在一场场雪,一季季雨,登不完的西楼,依不倒的凭栏,我和一群友人凭着天生富贵的后顾无忧,醉生梦死在少年多愁的忧伤里。其实也没什么,喜欢吟诗作画,钦慕闲云野鹤,敢写“黄巢不丈夫”的逆诗。但其实,就是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空有胸怀天下的书生。
百无一用是书生。
我等到敌军攻城,才明白这话的道理。
我的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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