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公主低头看着自己手心里那封信。
那几行字被她的掌心捂热了,纸面上有一小块洇了汗渍。
“我答应过你”
这句话写在信的最后。
他答应过她什么?
她想了很久很久。
他答应过她太多了。哪一条是最后一条?她分不清。
答应每回出征前亲手把她寝殿里的炭盆烧旺了再走。
答应班师那天先回府见她,再进宫交令,挨骂也认。
还有一条。
她记得他说的时候在笑,嘴角歪着,拿手指头点她鼻尖。
北境的仗打完就封刀,再不领兵,往后哪儿也不去,就在京城陪着她。
她想逛夜市他举灯,她想听曲他学唱,唱得再难听也不许她捂耳朵。
可最后那句呢?
停在笔尖上的那句。
她猜不到。
永远也猜不到了。
长公主往前走了一步。
又一步。
又一步。
华贵的织金裙摆拖过青石板,拖过泥地,拖进花池新翻的泥巴里。
金线绣的凤尾沾满了北境的粗砂,一条条丝线被泥水染得乌黑。
她浑然不觉。
她蹲下来。
膝盖跪进了湿泥中。
她伸出手,指腹一寸一寸拂过梨树根部那些灰黄的沙土。
北境的土。干燥,粗糙,掺着细碎的沙砾。和京城花圃里松软绵密的黑土截然不同。
信上的字还印在眼底。他写过的每一笔都在这把沙土里活了过来。
他蹲在这棵树边浇水的时候,靴底踩的就是这种沙。
他挖坑的时候崩了铲子,骂骂咧咧地换了把新的,还是从这种沙土里一铲一铲地刨。
长公主的指尖陷进泥里,指甲缝里全塞满了粗砂。
她不松手。
她攥着那把土,攥得指节泛白,像是隔着二十年在攥一个人的手。
她又拿起盒中那半支木簪。
切口粗糙,毛刺未平。梨花的轮廓才起了个头,两片花瓣歪歪斜斜。
他在信里说了,手艺不行,刻歪了。
簪身上有一道浅浅的刀痕。不是雕花留下的,是削木的时候走了刀,割到了手指。
木纹的缝隙里,那层干涸了二十年的暗褐色,是他的血。
毛刺扎破了她的食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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