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却点头说道:“嗯,很小的时候,我父亲就让我临贴了,所以对这碑文倒是有印象。”
我“哦”了一声,从心里不愿继续和他在这副字上继续讨论下去,转而说道:“那你写一副字我看看,我倒要看看你书法如何。”
他看着我书柜里的笔砚,淡淡笑道:“这笔砚都蒙灰了,你买来只怕一直没用过吧。”
我点点头大方承认:“湖笔、徽墨、宣纸、端砚,这可都是我特意搜集而来的,不过我确实也一直没用过。没想到今天反被你先用了。”
我铺好纸张,又亲自为他研墨,金钺手执一支紫毫看了我一眼,琉璃色的眼眸中隐约有流光波动。
他沉吟着,迟迟没有下笔,显然不知道该写什么。
我建议道:“写首柳永的词吧,我最喜欢他的词了。”
他却扯了扯唇角,淡淡说道:“太多字了。”
我感到气馁,居然没有想到他会说出这个理由。嫌写字麻烦你当初为什么还要练笔呢?
“那你写什么?”
他看了我一眼,大笔一挥,居然只写了一个“金”字。
我不由泄气,埋怨他说:“真小气,一个字都不肯多写啊!”
他看了我一眼,提笔又写下了一行:大雅久不作,吾衰竟谁陈。王风委蔓草,战国多荆榛。
“够了吧!”
然后丢下毛笔,转而离去。
这是李白的诗,是古风系列组诗中的一首。
李白的诗一向锐气锋芒,有名士风范,写这首诗的时候,却已非少年,所以才会感慨“吾衰竟谁陈”,有回首处风雨萧萧之态!
可是金钺年纪轻轻,为什么也有这种郁郁心怀?
再细细看他的字,的确是笔走龙蛇,力透纸背。笔锋强劲处墨汁酣畅淋漓!
我不由赞道:“倒是看不出你还真写得一手好字啊!这字我留了,以后等你出名了我拿它当镇宅之宝!”
回头看他,他却已经打开门对我说道:“去一趟菜场吧,你冰箱里都是空的。”
他一下子想到出门买菜,我的思维实在是来不及转换。
见我不动,他转而挑眉说道:“难道你中午打算继续吃面条?”
我一怔,随即说道:“吃面条有什么不好?面条也可以变出很多花样来啊。早上里面放的是荷包蛋,中午我打算放瘦肉丝的。”
他还是扯了扯唇角,不置可否:“一个女孩子,你都没学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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