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在我印象里都是一群和小混混差不多的人,哪知道流里流气的外表下格外和善幽默,特别是乐队里的吉他手,名叫范海辛的,格外开朗随和。
在那之前,我看过一部吸血鬼电影,那里的主角也叫范海辛,当我听到有一个活生生的范海辛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一下子就把他和电影里的吸血鬼猎人联系到了一块,他们同样的高大,年轻,不同的是,现实的这个范海辛并没有休杰克曼那股浪子劲,反而多了一点少年人的腼腆,按说他也有二十六七的年纪了,但气质却很清新。
我们可以说是一见如故,从电影《范海辛》一直聊到我的演唱,那场小演唱会的夜晚,我确实过得很愉快,之前的烦恼担忧,也暂时忘却了不少。果然如罗素所说,多见见人,交一交朋友对身心都有好处。
至于我献唱的那一首歌——孙燕姿的《逆光》,更像一曲自嗨,在现场没有掀起什么大高潮,但我和我的乐队新朋友们都表现得很高兴,鲜有的女主唱更像是调和阴阳的一剂药,治愈的是直男们寂寞。
离群索居都成了习惯的我,在这样欢腾热闹,真得玩得有点天旋地转了,不可否认,舞台上的感觉美妙极了,风声掌声欢呼声,从台下看得见,看不见的黑暗中,扑面而来,我几乎以为自己号令得是整个世界,有种自尊心膨胀到爆炸的快感。
那一刻,我确定从来没有被那么多人喜欢过。
这一场表演下来,我跟众人一样嘶吼咆哮,喊坏了嗓子,晚上一起吃宵夜的时候,还被罗素打趣:“好玩吧,看你比谁都投入,开始叫你来你还不来。”
我灌了一口冰啤酒,勉强浇熄嗓子里火辣的烧灼感,把胳膊搭在罗素肩头,十分豪迈道:“哪知道你有这么有趣的节目。下回还叫我啊。”
饭桌上剩下的键盘手、鼓手、贝斯手,还有范海辛,他们比罗素更加热情,一听我还愿意来,纷纷表示要交我这个朋友,键盘手秃哥是个光头,个子不高,但看起来敦实得很,一口能撸四五串烤羊肉,他敲着桌子还叫我入伙,“我说叶念,要不你也加入我们得了,罗老板要去创业发财了,以后没时间跟我们演唱了,他不在的时候,你正好接他班,没事跟我们去酒吧走走穴,一晚上也能掙个三四百呢!”
他们都是业余组队走穴,收入并不可观,以能分我钱作为酬谢,可见诚意十足,我感念,可确实工作太忙,我没什么时间和大伙排练演出。
范海辛看出我的犹豫,问道:“对了,叶念,你是做什么工作的?跟罗素一样,也是搞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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