甭管什么薯能吃就行!陶蔚看了看自己举的拐杖,用它先松了松泥土,太坚硬了,徒手挖很费劲。
泥土被戳的松动之后,再下手扒拉,渐渐地里头埋着的红薯,展露它羞答答的一角,她双眼一亮,高兴道:“瞧见没有,就是这个!”
“哇!原来这些野菜的根都可以吃。”西蒙也很开心,同时又很懊恼,她们往日采集,从来没有挖过根茎呢。
“也不是所有野菜的根都能吃。”陶蔚一时半会解释不清,让她帮忙把红薯挖出来要紧,毕竟是林子里,还是别耽搁太久。
有了西蒙的战斗力,挖个红薯当然是轻而易举,这一簇个头还不少,一根主藤非分了几支出,整串大大小小有二十来个,正好用大兽皮一包就能带走。
两人收获颇丰,欢欢喜喜的回到部落里,可以说是一切顺利,把野菜和红薯都对半分了,吃个两三天不成问题。
西蒙不知红薯如何食用,陶蔚干脆邀请她明日过来自己帐篷那边吃饭,正好试试新做的炉子,到明天差不多干透了,当然这个邀请不能落下齐拉姆。
奇拉姆得知她跟着西蒙两人跑进森林,不由念叨了两句,敌方部落虎视眈眈,万一过来掳人怎么办?又都是雌性。
陶蔚主动认错,向她担保下次不再私自行动,对这个世界有了初步了解,雌性和幼崽是非常珍贵的。延续后代是生物的本能,从来都是部落间争夺的目标之一。
当晚就和齐拉姆吃上了香喷喷的煮红薯,红薯这东西不需要任何佐料,煮出就能当成主食。齐拉姆对此赞不绝口,饱腹感堪比肉食,比起稀里哗啦的汤汤水水实在。
陶蔚还拿了两个不大不小的分别送给兰尼丝和祭司,前者情有可原,后者嘛……完全是她现代人的想法在作祟。
兰尼丝是族长的伴侣,祭司是部落里的神职人员,不管在哪个地方,跟拥有话语权的人处好关系,总不会错。(俗称拍马屁)
她急着把人带回去问问情况,又是担心又是害怕,没心思跟这些人辩驳许多。
伊尔萨斯跟齐拉姆先走了,其余人也散了去。陶蔚和西蒙找上阿妮塔,她的牛仔裤明晃晃的穿在对方身上,当真扎眼。
“我想你知道我是来干嘛的?”陶蔚的视线盯着她的下半身。
“干什么?这现在是我的东西。”阿妮塔后退一步,躲在她阿麽丹拉什后面。
厚起脸皮这样理直气壮,大概也就这些原始人了,陶蔚双手抱臂,“需要问问其他人吗,东西是谁的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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