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 go
right out the indo
网管很木讷,手里拿着他给的一张卡,看着他,疑惑。
他说,in the end。
然后站起来,把自己的手机握在手里,一使劲,他听见手机屏碎了,再一甩手,本来破碎的手机撞到电脑的显示屏上,瞬间显示屏裂开了一个丑陋的伤口。
他觉的这还不够,于是抓起刚才坐过的凳子,奋力掀起,只一个背手,刚才还工作的电脑就变成了垃圾,整个网吧的大厅鸦雀无声,所有人都抬起头,看着他。
他仍旧觉得不够,于是键盘,鼠标,靠近的玻璃窗全部被他砸烂,直到手里的凳子扭曲了形状,虎口也震出了缝隙,才停止,他推开围观的人,走出网吧的门。
整个期间,没有说出一句话。
他知道她在哪,他知道她明天结婚。
只能前往,他没有办法,凌晨的大风吹开了衣服,仍旧是入秋时的黑色风衣,不能抵抗冬天的温度,但他已经习惯,他穿着她最后送的那件风衣几乎走遍了世界,但遗憾的是他没有走出心里的那片阴霾,于是只能前往,他走了两个小时的夜路,万宝呛着他的身体,给予了残存的清醒,然后看见一辆回乡的客车,他付出了最后的一点钱,倒再最后一排没有人的座位。意识逐渐模糊的时候,他问他自己,是不是已经给了所有能给的东西。
到达那座城市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他庆幸自己仍旧能够回来,因为走之前没有听到她说再见,他总是很在意这样的告别,比如入睡前的晚安,比如离别前的再见,他自幼缺失安全,于是只能把每次的问候当成永远,这样的方式让他觉得温暖。寒冷的人总是渴望温暖,但极端的执拗,他在路上想起最后一句话,他说,我要娶你。
他知道这是他最后的坚持,也是他的绝望,那种刻骨铭心的绝望来自于不能完成的愿望,愿望又总是另一种希望,而他的希望,便是给予的绝望。他很困惑,总是在这个怪异的圈子里游荡,找不到出口和光亮,他一次又一次告诉自己,下一个拐弯也许就是漫漫溢出的方向,但是他走了太多的地方,他知道,他还是没能用日暮愈合自己的伤。
他没有觉得沮丧,因为他没有了时间,分开之后,他总是一个人走很多的地方,没有什么朋友,随身不携带地图,甘愿在每个城市里经历迷路,再走很远的路,在车上睡着,路过大学,去踢一场球,然后坐到路边喝光一瓶矿泉水,看见前侧的太阳落了地线,直到累,才能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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