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量着警察,他不在昨晚的饭局里边,看他心急的样子,我居然觉得很好笑。
“赶紧收拾,收拾,我带你去案发现场。”警察叫道。
“案发现场”这四个字让我心中一惊,这名警察的话不像是开玩笑。我赶紧穿上衣服,脸不洗,牙不刷,跟着敲门的警察出去了。
青年警察告诉我,他叫庄逸燮,让我以后叫他“小庄”,晕,年纪明明比我大。县刑警支队失去了三名警察,现在缺人手,他刚刚从沐城县洪塘镇派出所选调上来。他刚来报道,沐城县便发生了一件极为恶劣的案子。支队长老刀派他来叫醒我,至于老刀他们早已赶赴凶杀现场。
庄逸燮不是沐城县本地人,他是两年前从外省考进来的警察,一向在基层派出所工作,平时工作很忙,很少出沐城县县城玩耍。他对沐城县不是很熟悉,带着我走了不少弯路才找到凶杀现场。
抵达凶杀现场,我没有抱怨小庄,小庄反倒抱怨起我来,说他太倒霉了,刚上班接到的居然是“叫床”的工作,还不如回洪塘镇派出所巡街。他还以为调入县城,可以办大案。
我没有理会他的吐槽而是走入凶杀现场。
凶杀现场位于一栋旧楼的四楼,原本是一个租出去的单间。
现场没有太多的血迹,但是死者的死状让人不寒而栗。
死者一共两名,一男一女,衣服都被扒光了。男死者坐在一张椅子上,头低着,嘴巴里面咬着一根小竹子做的吸管。女死者则趴在男死者的双腿之间,她的双手紧紧地搂着男死者的腰部。最可怕的是她的头部,头盖骨被凶手用凿子这类的锐器撬开,白色膏状的脑髓彻底显露在世人面前。
白色脑髓和渗入的血液混合起来,脑浆血液,红白相间,腥味浓浓,恶心得令人反胃。男死者嘴巴里边咬着的竹子吸管,吸管筷子大小,一尺半长,一头在他嘴巴内,一头则伸进女死者被凿开的头颅吸着她的脑髓脑浆。这和我们后来在网上所看到的食用猴脑的方法差不多。
最惹人注目的还不是男死者吸着女死者的脑髓而是女死者被凿开的头盖骨边缘插着一朵血红色的月季花。
“卧槽,不行,我要吐了。”满屋子的血腥味让我身边的小庄蹦出一句,我扭头看向他的时候,他已经转身跑出外面的走廊呕吐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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