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了半天的那堆尸骨前又蹲了下来,在破布和骨头堆里翻了翻之后,竟然用手捏出了一把套在枪套里的手枪来。
“嘿嘿,头狼,这东西你认识吧?”
老祖宗一边笑着,一边把那把手枪抛给了我,我打开落满灰尘的枪套一看,竟然是一把“勃朗宁”。
勃朗宁其实是个人,全名叫约翰-摩西-勃朗宁,是美国一个鼎鼎大名的轻型武器设计师,以前设计过很多款闻名世界的手枪、步枪、轻重机枪和大口径机枪,为了纪念他,因此直到现在还有很多枪械是以“勃朗宁”这一名字命名的。
而我手里现在拿着的这把手枪,全称叫“勃朗宁M1911手枪”,因为口径是0.45,所以也俗称“点四五”。
一时间,我心里又慌又喜,慌是因为我这几年对枪械一直就有恐惧,眼下一把手枪握在自己的掌心里,我整只手都不由地哆嗦了起来;而喜的是当兵出身的人几乎都对枪械有偏爱,我也不例外,尤其这把“勃朗宁”,可以说是热兵器史上的精品之作,可惜早就退役了,因此我还一直没见过真的,没想到今天在这儿见到了……
这个型号的手枪虽然还是勃朗宁在1911年研发出来的,不过在一战二战中可谓是出尽了风头,据说是有史以来累计生产最多的自动手枪,整个服役期里光在美国出产的就有两百七十多万把……
这时候老祖宗又笑嘻嘻说:“怎么样,不错吧?单行弹夹设计,八发子弹容量,要是还能用的话,威力绝对杠杠的,这可是个好东西!我从刚进来的时候就发现了,把这东西带出去,兴许咱能用得着。”
“问题是不知道还能不能用。”
竟然找到了一把“勃朗宁”,我心里不免激动了起来,于是也顾不上出去了,开始研究起手里的枪来,还真别说,这密室里虽然终日不见天日,但一见不到水汽二也见不到风吹日晒,虽说都这么多年没用过了,但手枪上也只有略微一点锈迹而已,根本不影响上膛和扣扳机,估计要是能上点儿油好好保养保养,能跟新的一样。
我正兴高采烈地研究着呢,老祖宗就又说:“对了,你也别闲着,在那些军官的尸体上找一找,兴许还有呢,咱多弄几把;我刚才还看见墙角里戳着几把‘三八大盖’呢,你也一起拿出来……”
“知道了!”
我赶紧点了点头,一提枪可算是来了精神,于是把手里那把爱不释手的“勃朗宁”交给咏春之后,拿过手电筒来就朝着密室深处走了过去,果不其然,密室的一个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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