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没有——————”那人吓得面如土色,吞吞吐吐地说。梁秀见状又丢开那人的胸口,抓住另一个人,挥拳便要打。那一边的建峰早已拿了两块半截砖在手里。
这时,我追上来了。我气喘吁吁地跟梁秀说:“算了吧,我可能认错人了,别冤枉了好人。”我这样说,梁秀只有松了手,那建峰也顺便把两块半截砖头扔到了旁边的麦田里。
我们那天闲得没事干了,就在野地里点别人的麦秸垛,玉米秆垛,有时又拿出建峰带来的“三步倒”闹狗(注:三步倒是一种闭气药,只要狗一咬住,走不了三步,就会马上闭气而死,所以叫“三步倒”。
但是,我们折腾了半天,也没能毒死一条狗。到了晚上,我们就各自回家了。
真是闲处光阴易过,转眼已到了年底。云志和他带的那几个人拿着大包小包从北京回来了。他们都穿着崭新的皮衣,头发梳得光光的,脚上蹬着蹭亮的皮鞋。到了村口,他们也会拿出来从北京买的名牌香烟,散给碰到他们的人。我们这些没有出门打过工的人只有看着羡慕和眼起。
我这个人对于一般的事都无动于衷,但是这次也心动了。我主动找到我父亲问起他今年春天说的话,让他帮我问一问云志。父亲就找到母亲,两个人在一起合计这件事。
我们村去年有四个人跟着云志一起去北京的:国强,余芳,世华,国富。这四个人中,只有余芳是我自己门上的一个堂哥,他比我大一岁。国强与国富八竿子打不着。还有一个人是世华,他的父亲是选成。选成曾经帮我二哥介绍过一个媳妇。虽然没有娶到家,但是我们的关系从此以后好了起来。
这样一来,我只有两个人可以跟,一个是余芳,另一个是世华。按说我应该跟着余芳去,因为我们毕竟是自己门上的,虽然已经出了五服,但是好歹也属于十室之邑,再有就是那余芳是云志的干儿子,我跟着他,也能和云志拉近一点关系。
但是,我父亲和余芳的父亲关系不好,就不让我跟他去。没办法,我就只有跟着世华。但是,我要跟着世华也可以,我父亲应该为这件事向人家云志交代一下。可是,我父亲却没有交代。这为我以后受到他的虐待埋下了一个祸根。
刚刚过完年,世华就过来找我跟我说,让我准备准备,过几天就跟他一起去。于是,我让母亲为我做了一个新棉花被子,我自己又买了一个背包。等到了那天,我带上自己抄了不到一半的小说和一本《红楼梦》,就跟着世华和他姑父一起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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