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尘瞅着两个晕头转向撞作一团的农民,差点没笑出声来,奥登不停尴尬的擦了又擦额头的冷汗,原本底子就糟糕的长脸愈丑陋。
折腾半晌山民们终于排好队列,但是那参差不齐的个头,仿佛跃动亢奋的心电图,陡然从喜马拉雅山跌入马里亚纳海沟,萌得人哭笑不得,奥登低声汇报:
“大人,队伍站好了……请您……检阅。”
后一个单词细的快被他吞进嗓子眼,我侧过头宽容的笑笑,示意他不必太过纠结。
我的目光从一个个或是昂挺胸,或是低眉顺眼的山民身上扫过,算是对这群在后世享有盛誉强悍佣兵的祖先,有了粗浅的认识。
怎么说呢,大家都处于中世纪落后的生活水平线上,老百姓的日子过得将将巴巴,交了领主的税赋所余勉强糊口,脸颊营养不良的菜色是难免的,个别骨瘦嶙峋也能够接受,但大多数人长手长脚小腿肌肉健美,可见长期翻山越岭的锻炼裨益很大。
“很优秀的战士,不错!”
我笑呵呵的拍拍奥登的肩膀,后者受宠若惊的哈着腰,有些不相信自己耳朵听到的内容。
“他们一定熟悉如何在阿尔卑斯的群山中,寻找可供大队人马通过的道路,正好对行军有帮助。”
“那是当然,公爵大人,我敢向上帝保证,再没有谁比他们更擅长爬山了,这群泥腿子敏捷的跟猴子一样!”
奥登反应一会,才现公爵大人是真的对巴塞尔的山民赞赏有加,马上来了精神。
我满意的点点头,指着被山民拿在手里的古怪兵器问道:“不过话说回来,他们拿的那是什么?”
“您问的是那个吗?”
奥登招呼一个跟前的山民过来,又喝令浑身散异味的对方停在几步之外,捂着鼻子瓮声瓮气的回答:
“这是农民自己明的武器,可能因为用着比较顺手吧,反正自古以来他们都使它打仗的。长矛杆是山上的桦木做的,材质不咋的,好在漫山遍野比较常见,制作起来也简单,矛头那一疙瘩铁尖钝得连只老母鸡都捅不死,搞不好是他们家几辈子祖宗传下来的,整块石头磨吧磨吧倒还锋利,至于绑在长矛上的镰刀,那玩意能在捅倒敌人后再将其拖拽到面前杀死,或者勾住骑士的马腿把他撂翻……”说到这他下意识顿了顿,估计以前吃过苦头。
“长矛绑着镰刀?钩镰枪吗?”
我饶有兴致的仔细观察山民手中的武器,锈迹斑斑的短柄镰刀确实连只母鸡都杀不死,更别提上阵对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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