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那些文明程度不高的蛮族反而经常能够打赢文明人的军队——变成一窝蜂的混战之后基本就是看每个个体的骁勇而已了。
按打混战的标准,洛明只需要保证自己的士兵吃饱饭,经常见血,就能够打赢大多数敌人——至于打不赢的敌人,就由洛明带头冲锋,大多数时候还是可以打赢。
但作为地球来客,他对这样的烂仗实在是很不屑。
再说了,他不像那些王侯们那么家大业大,没有那么多士兵拿来往那种绞肉机一般的烂仗里面填。
他更崇尚的是罗马帝国,是汉帝国,靠着不亚于蛮族的体魄和远胜之的纪律性以及优秀的军械,可以打出“一汉当五胡”战绩的那种万胜王师。
可惜,地球上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军队了,最近的有这风范的军队,一是那些敢于顶着敌人几轮排枪齐步走到敌人面前再开枪的英国龙虾兵,另一个就是第三帝国的少数精锐部队,那些金发碧眼的日耳曼“超人”们。
但能够打出一比五战损的次数也十分之少了。
万幸,现在就有这么一个机会放在洛明的面前。
看着面前这三十个稚气未脱的年轻人,洛明虽然已经将梦想寄托在了他们的身上,但还是冷着脸,开始了训练。
“你们是我招的第一批士兵,以后我还会接着招兵,如果你们认真训练的话,到时候就有机会做那些新兵的前辈,成绩最好的那几个还有机会当军官——可以带五个或者十个兵!
当兵,能吃饱饭,偶尔有肉吃,还有军饷;当军官吃的更好,军饷更高!”
还没等这些新兵高兴,洛明就接着用严厉的语气说道:“但你们哪个人如果偷懒,不好好训练的话,我就要把他赶回家去种地,到时候你就等着被人嘲笑个够吧!
好好的有兵不当,错过机会,又变回农民了,你的爹娘会把你往死里打!”
这个社会还没有好男不当兵之说——那种强拉壮丁的农兵和洛明现在招的职业士兵可完全不同。
前者自然是能躲就躲,而后者,虽然有风险,但是能吃军粮,还能有点军饷补贴家用,哪怕当不上军官,当个大头兵十几年下来,也有钱买上几亩田地了。
若是稍微立点功,领主一高兴,就可能让士兵的全家还有他的后代变成自由民——自由民比农奴要缴的税就少了不少。
被洛明这胡萝卜加大棒的方法一激励,这三十个新兵暂时算是充满了热情。
虽说热情满满,但这三十个新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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