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了,也算是熟能生巧了。
武大郎就在前面开始做了生意,挺简单的肉夹馍,不过里面夹的不是猪肉,而是羊肉,馍馍烤的外焦里酥的,夹上炖的烂烂的羊肉,个头大,材料足,胃口小的妇人一顿都吃不完一个,就是半大的小子正是能吃的时候,吃两个再喝点水,绝对再也吃不下任何的东西了。
而且羊肉比猪肉更加的贵,所以自己卖的价钱也不便宜,很快就打开了生意。
自己卖的东西和周围这些卖东西的也不冲突,整个县城都没有和自己卖一样东西的人,所以武家顺利的融入到这里。
夏天专门卖肉夹馍,等到天冷的时候,还卖羊肉汤,虽然说就是羊大骨熬出来的汤,里面没有一点羊肉,只是一些羊杂碎,但是骨头里面的好东西可不少,舀上一大碗,里面放足了胡椒,撒上一些绿叶菜,简直能香飘十里。
有钱的就再买几个烤好的饼,没钱的直接端着走,到家里在把家里的面条馒头什么的往里面一放,浑身都能热腾起来。
一年到头都有挣不完的钱,也没有人眼红什么,武大郎主意多,经常给其他人出个什么主意,就能让人家多赚不少,而且人家还有个外出的弟弟学武去了。
武大郎把自己的弟弟夸的天上有地上无的,虽然大家心中不是很相信,但是附近的有想把家中正值年龄的女儿说给武大郎的弟弟的时候,武大郎直接拒绝了,说的自己的弟弟好像娶个天仙回来才行。
众人心中虽然不服气,但是看到他这么有底气,慢慢的也都认为武松应该是有些本事的人,要不然他说的绝对不会这么坚决!心底就不自觉的开始对还没有见过面的武松敬畏起来了。
不知不觉中武大郎夫妇甚至称了这条街道的领头人了。
毕竟谁家去找武大郎讨了主意,让他帮忙做个什么事,他全能办成,而且办的敞亮无比,就是花的钱太多,不过这一点也不是什么毛病,毕竟找不到门路的人不知道有多少。
而武大郎最擅长的就是花钱,怎么夺人眼球这么来。
而潘金莲有一手的好绣技,还识字,说话都和一般的妇人不一样,虽然不是什么官太太,但是官太太咱们也见不着啊,不知道多少人想让自己家的闺女多和她亲近一点,也学得一招半式的,将来好嫁到一个好人家中去。
潘金莲的日子忙碌但是充实,而且武大郎对她也好,吃的用的无比讲究就算了,时不时的还给她带点小礼物,不知道让多少人羡慕。
最难的的是,他还经常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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