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上传来“丁零当啷”的刀剑碰撞声。
“你握剑的姿势不对,小子长官!像你这样,恐怕和敌人硬拼几下,剑就从手中脱落了。”
维伦穿着深绿色军装,头戴黑色贝雷帽——这是游骑兵的制服,手持特制的木剑,在和一名叫做欧德的老兵对练。
他必须得承认,亚瑟说的没错,游骑兵的每一个成员都是经验丰富的老油条。他们会侦查,会狙击,会使砍刀,会用长剑。相比之下,维伦曾经引以为傲的敏捷身手,都变得相当逊色。
当年在荒野的时候,维伦除了跟教父学习巫术外,便在和流民们徒手斗殴。
流民之间的战斗没有讲究,他们往往会用尽一切手段,只为了在饥饿与死亡的威胁下挣扎求生。只要能把对方置于死地,他们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然而战场却不一样。军队讲究纪律与效率——这使得荒野那一套彻底行不通。
维伦匕首确实用得不错,但别看他是石中剑继承人——长剑对他来说,称得上是一种非常陌生的武器。
此时此刻,他毫无长官的架子,正不耻下问地向老兵们请教。
按照欧德的指点,维伦重新拿稳手中的长剑,准备迎接欧德的又一轮进攻。
只见欧德向前逼近,维伦朝侧边退让,欧德挥剑劈砍,维伦便横剑格挡。他感觉到,欧德根本没有留手,木剑上传来的力道,震得他虎口生疼。
但欧德根本没有留给他喘息的时间——只见他猛然拨开维伦的剑,朝着维伦的左肩刺去。
维伦踉跄着后退。欧德抓住机会,又挥剑朝着他的脑袋劈来。
这一回,维伦尝试闪避,却因为重心不稳摔倒在地。他的膝盖在水泥地上摩擦,皮肤传来阵阵刺痛。
不过,他不得不承认,游骑兵的军装质量真心不错——直到现在,这衣服上边一条被划破的口子都没有。
他双手拄地,缓缓站起身子,寒风拂面而来,令他耳朵生疼。
“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不要总是把剑当匕首用,”欧德训斥道,“你要记住,剑是一种可攻可守的武器——敌人攻击你,你总是想着躲闪,那怎么行?”
维伦点了点头,没有反驳。他早已习惯于使用教父的匕首突袭敌人,因此在用剑的时候,常常会被惯性思维束缚。
“捡起你的剑,我们再来一局,”欧德把他的木剑一脚踢到了他的面前,“当然,如果你打算就此认输,那另当别论。”
“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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