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眼前的毒蛤蟆,终于明白了谭爷要干一件什么事情。他花费了十五年宝贵的时间,在山野里面养了虫子,而且还领养了傻蛋,目的就是让他盲眼的儿子活过来。傻蛋身上有一只金蚕蛊,莫非也是为了复活自己死去的儿子。
整件事情里面,谭爷以坚韧的毅力坚持十五年,可以算得上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但此刻,最无辜的就要算傻蛋。傻蛋被养了十几年,难道就是要等这一刻吗?
我看着毒蛤蟆,挪了两步,要把傻蛋救出去,便找了一句话:“谭爷,是什么时间来我们村子的?”谭爷将坛子放下来,上面贴着油纸,里面充满了红煞之气。
谭爷道:“现在我告诉你也可以。其实我最开始来这里是为了寻找,你手上黑色乌木的虫尺!”
谭爷的话我的思绪很乱,和谭爷的对话也很乱。他似乎中了魔怔,我好像也一样。或许我和他一样,是一类人,孤独地活在世上某个角落。或许我也想让一个死去的人活过来,我的内心伸出一只手将我紧紧拉住。好像在说“看他怎么复活儿子,学到之后你就能见到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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