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在京城各处,下至花街柳巷、上至政 府大臣,探听大小消息。人数也从最初时的几十人发展到最多时的七千余人。
亲事官侦察的范围大概分以下几种:
1、监视军队。通常在京的驻防军甚至殿前诸班中都有皇城司的探子,记录每天的活动情况详细上报,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比如仁宗时,军人桑达等人喝醉了酒,说了一些大不敬的话,立即被皇城司逮送开封府,不久处死。
2、侦察民间议论。宋神宗变法,朝廷动荡,谤议朝政者大有人在。皇城司逻卒四出,凡听到谁议论朝政者立即逮捕,前后为此下狱者有数万人之多。甚至当时规定探事卒每十天最少要抓到一个,否则就要被打板子(好象现在交警的罚款任务)。
3、侦察官员的活动。这部分官员很多,从王亲国戚以至诸司仓库,都有固定的人负责监视。有时,皇帝还会派给一些临时任务。比如,太宗时,怀疑京郊粮仓官吏作弊,就派皇城司人化装潜入侦察,果然有贪污情事。
4、防备敌国。宋朝积弱,北宋时与西夏、辽国、南宋时与金国都有邦交,互相渗透刺探的情况很多。皇城司就负责这方面的安全工作。宋制,官员出使辽国或 金国,都有皇城司的官员陪同;辽国或金国的使臣来到宋朝,也由皇城司参与接待。见于记载的,就有真宗时皇城司曾经发现一个商人是辽国间谍,遂逮捕并法办。 类似的情况一定还很多。
皇城司的长官名义上是皇城使,但实际上的首脑一般都称“主管皇城司公事”或“提点皇城司公事”,下面还有一些“勾当皇城司公事”的办事官,再下面就是前面所说的亲从官和亲事官,办具体事务的以武官居多。
皇城司职责与锦衣卫相近,但在历史上却每那么知名,所造成的祸害也远远不如,主要原因大概有下面几点:
1、皇城司只负责侦察,一般不管具体的案子,从而不能侵害有关司法机关。它逮捕的人犯,一般都要移送开封府处理,自己没有审判权和监狱,这样枉法的可能性就要小得多了。
2、宋朝时皇权还远没有明朝时那样集中,皇帝及近臣行事颇多顾忌,宋朝又有祖制,轻易不杀大臣,所以类似皇城司这种部门的行事要比明朝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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