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吗?
比如说,建好了城市,里面得有房子吧?以子城内寸土寸金的情况来看,新建罗城内的房子得值多少钱?
最关键的是,卖给谁不卖给谁,还不是扬州的官吏们说了算吗?总不能十余万间房产,都进行拍卖吧?
这么说吧,陆少游就算躺着啥都不干,都会有人把他应得的一份奉上,其数目又何止一百万贯?
更关键的是,这些钱不仅拿着不烫手,而且还捞着大好名声!
哪怕是千载之后,人们提起扬州城来,都不能不提起这位陆大刺史。
崔耕被卢若兰逼得没办法,猛然间想起了这个典故,算是让张潜捡个现成的便宜。
至于他自己呢?
首先,新建城池这么大的事儿,只能是张潜牵头。崔耕一个小小的六品县令,撑不起这么大的摊子。
其次,到时候建城的具体事务,少不得江都县衙的参与,只是赚的多还是赚的少罢了。
还有最关键的,建造新城的钱财从哪来?
武则天大肆敛财,都弄得天下通货紧缩了,指望朝廷拨款肯定不行。
但崔耕还是想到了法子,那就是以城外的地皮为抵押,向商家发行债券。
为了可以顺利筹款,自然要把扬州的一哥,扬州大都督府长史兼扬州刺史张潜推到台前来。由他来宣布,谁购买了相应地块的债券,等罗城建好之后,就有相应地块的优先购买权。
张潜的公信力,绝对就是朝廷在扬州的公信力嘛。
至于谁来负责发行债券?
崔耕既然给张老头出了这么一个捞钱捞名声的好主意,张潜自然必须是投桃报李,把这项业务交给聚丰隆银号独家代理呗。
换言之,聚丰隆一个子儿没花,就得到了扬州城外大量土地的处置权。
商人们但凡有想在罗城中大有作为的,就不得不看聚丰隆的眼色行事。
清酒红人面,财帛动人心,更何况是名利双收?
张潜心动了……
……
心动就必须行动!张潜雷厉风行,当天就写好了一份奏折,八百里加急,送往长安城。
第二天一早,他就在府衙外贴出了告示,希望扬州城的军民百姓,踊跃购买聚丰隆的债券。
于是乎,第二天在聚丰隆银号前,出现了三种截然不同的人。
第一种,哭天抢地,痛恨自己昨天把钱票八折卖给了“聚隆丰”银号,要求邹家的聚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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