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是戚家最为鼎盛的时候。
作为戚家最受宠的姑娘,戚歌的生活没有任何约束。
她不似官家小姐一般,成日关在房间里学女红刺绣,也不喜戚家最擅长的舞枪弄棒。她最爱的,是换上一袭男装,跑出去野逛。
虽离经叛道,可戚家本就不是个太守规矩的家族,加上戚歌受宠,就由着她去了。
守规矩,如何打仗?
当时的戚夫人如今的戚老夫人总是会多派几个小厮跟着,护着戚歌的安全。
只等到她及笄,皇帝就会替她指婚,许她一门好亲事。
可在戚歌十四岁那年,发生了一件事,改变了她原本应该有的生活轨迹。
那时,于飞还是个十六岁的孩子,武艺比起现在还差得远。他是苗疆的圣子,身负药灵之血,是苗疆的希望。
当然,不是带领苗疆的希望,而是作为苗疆第一个人蛊的希望。
于飞知道,他若是听从苗疆众人的话,下场就只一个死字,所以,在乘看守他的人不注意的时候,他逃了出来。
这一逃,就逃到了京城。
可苗疆众人还是追了上来。
于飞带着一身伤,杀出了一条血路,勉强逃离。见到一架轿子,他没有犹豫,跳了上去。
以戚歌的性命,他震慑住了轿外众人,堪堪躲过苗疆的追捕。
然后,他就一头栽倒在了轿中,什么也不知道了。
他再次醒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艳色的纱帐。
当然,还有比艳色更绝艳的佳人。
于飞想,那是他见过最美的风景。
玉色的肤,鸦色的髻,血色的唇,琉色的瞳,一举一动,媚骨如丝,一颦一笑,胜似花开。
就连声音,也像是清水碎裂在潭面的脆响:“公子可好?”
“好。”离歌下意识的答。
就听见那女子笑,却陡然变了脸色:“可本姑娘不好!你个不知从哪里来的刺客,居然拿刀架在我脖子上,莫非你不知什么叫做怜香惜玉?”
看着女子眼睛瞪大似铜铃,不知为何,于飞笑了。
原来,他在轿子中拦下的,是个女人。
“多谢姑娘相救,于飞来日再报。”于飞说完,就要起身。
撕裂般的疼痛从腰间蔓延到四肢,于飞这才发现自己像是要死了一般。原来他受的伤已经这样重了。
“没良心。”女子丢给他一个瓷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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