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一个百代不废的典制。这一工作朱熹至死不辍。
朱熹认为,社会风气的不振,关键在于礼之不行,‘士大夫幼而未尝习于身,是以长而无以行于家。长而无以行于家,是以进而无以议于朝廷、施于郡县;退而无以教于闾里,传之子孙,而莫或知其职之不修也。‘朱熹对司马光的《书仪》非常赞赏,但又有些许不满。儒家之礼自古为贵族之礼,是所谓‘礼不下庶人‘。《大唐开元礼》、《政和五礼新仪》皆煌煌礼典,但多为皇族、品官之礼,庶民不得僭用。对于宋代庶民接受礼的知识水平和经济能力,司马光似乎没有清醒的估计,因此,他的《书仪》虽经删削,但节文依然比较复杂,堂室之广、仪物之盛,令人‘未见习行而已有望风退怯之意‘。因此,《书仪》尽管刊印流传,但‘徒为箧笥之藏,未有能举而行之者也‘,难以之通行于寻常百姓家。所以,朱熹打算在司马光《书仪》的基础上,参考诸家之说,裁订增损,‘使览之者得提其要以及其详,而不惮其难行之者。虽贫且贱,亦得以具其大节,略其繁文,而不失其本意也。‘(《跋三家礼范》)。朱熹在《仪礼经传通解》中设了‘家礼‘一门,打算撰写一部可以下于庶人的家庭礼仪。朱熹丁母忧时,曾潜心研究丧礼,并有所著述。但是,朱熹关于家礼的书稿被小孩偷走,不知去向。
朱熹死后,突然出现了一部题为《家礼》的著作,共五卷,卷一为‘通礼‘,说祠堂、深衣之制,后附《司马氏居家杂仪》。卷二为‘冠礼‘。卷三为‘昏礼‘。卷四为‘丧礼‘。卷五为‘祭礼‘。另有‘附录‘一卷。这部《家礼》以《书仪》为底本,再加删削,又离析仪文,分别节次,文字简洁,大纲明了。如冠礼仅存告于祠堂、戒宾、宿宾、陈冠服、三加、醮、字冠者、见尊长、礼宾等大节目,礼文仅一百五十字。婚礼,《书仪》本诸《仪礼》,犹存六礼的节目,《家礼》唯纳采、纳币、亲迎等三个仪节。丧礼,《书仪》简至卅七节,《家礼》再削为廿一节。朱熹的弟子黄干认为,此就是朱熹所作、而被孩童窃走的那部《家礼》,并予以高度评价。他为该书作了序,称赞此书‘务从本实‘,‘切于人伦日用之常‘‘见之明,信之笃,守之固,礼教之行,庶乎有望矣‘。从此,社会上每每称此书为《朱子家礼》。
《家礼》一反古代礼书的烦琐面貌,简便易行,因而备受欢迎,不断被翻刻印行。为之作注的有杨复的《家礼附注》、刘垓孙的《家礼增注》、刘璋的《家礼补注》、邱濬的《家礼仪节》等。此外还有各种插图本、汇辑本,如元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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