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文法,往往遇到最大关节,反而没有严格明白的规定。这也可以说是长处,因为可以随宜应变,有伸缩余地。但也有坏处,碰着一个能干有雄心的皇帝,矜才使气,好大喜功,常常要侵夺宰相的相权。并不像现代的西方国家,皇帝私人,无论怎样好,宪法上规定它不能过问首相的事。汉武帝雄才大略,宰相便退处无权。外朝九卿,直接向内廷听受指令。这样一来,皇帝的私人秘书尚书的权就大了。汉武帝临死时,他的太子已先死,他要把皇位传给小儿子昭帝,他却先把昭帝的母亲处死。他知道小皇帝年幼,母后在内管事不好,但皇室总还需要人管理。以前皇室也得由宰相管,但汉武帝连宰相的事都由他管了,宰相哪里能预闻到宫内事。于是武帝临死,派一个霍光做大司马大将军辅政。这是皇宫里的代表人,霍光是皇家亲戚,有资格来代表皇家。但照理,宰相早就是皇宫里的代表人,他该就是副皇帝,现在皇帝不把宰相做皇室代表人,而在皇宫里另设一个大司马大将军来专帮皇帝的忙,如是就变成外面有宰相,内面有大司马大将军,皇宫和朝廷就易发生冲突。当时一称外廷,一称内朝。大司法大将军霍光辅政,他是内朝领袖,外廷则仍有宰相统治。后来昭帝死,立昌邑王做皇帝,没有几天,又把他废了,另立汉宣帝。当废立时,霍光代表皇室,召集九卿开会。有人说:该请宰相参加。霍光说,这是皇帝家事,用不着丞相政府领袖参加,我们只议定请示皇太后就完了。霍光的一番话,初看好像也有他的理由。他把皇位继承当作皇室私事,皇室事不必要政府领袖来预闻。他不知道皇室之存在,由于有皇帝,而皇帝之存在,由于有政府。所以皇位继承是政府事,并非皇室事。这并不是我们用现代观念来强说历史,在当时历史情实早本如是。所以在高后四年,曾有一诏书,说皇帝疾久不已,不可属天下,命群臣公议替代的新皇帝。吕后尽专权横肆,并没有说理皇帝不要问朝廷。霍光以后,元平元年,昭帝崩,也诏群臣议所立。可见皇帝世袭,是政府法理规定。若遇皇帝无嗣,及其他变化,仍该按照政府意见公议决定。但这也是一种不成文法,所以霍光得以上下其手。而且霍光纵说政府领袖不必预闻皇帝事,而他仍要召集其他政府大僚来公议所立,可见霍光也是情有所怯,并不敢全违背当时习惯。再就另一点说,原先尚书只是皇帝的内廷秘书,而内廷诸职,又隶属于御史中丞,现在皇室又另有一个代表人,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辅政名义来掌领皇帝的秘书处,他不让外面宰相知道皇室事,他却代表皇室来过问政府事,如是则皇室超越在政府
…。。本站若有图片广告属于第三方接入,非本站所为,广告内容与本站无关,不代表本站立场,请谨慎阅读。
Copyright © 2020 精灵书院 All Rights Reserved.k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