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抱自己的小孩有什么错?
而且魔族寿命长,发育期也和人类不一样,就像野兽一样,刚出生的婴儿不需多久就能自己站立了,而魔族的婴儿到幼儿这段时间成长最快,然后到青年阶段会维持最长时间,就像现在的菲利克和艾格尼丝一样,说不定再过几十年也是如此相貌。
而因为他们魔王一族强大的血统,让他们衰老的时间更短暂,几乎是寿命将尽时才开始衰老,衰老时外表也不会发生巨大改变。
别人不知道,菲利克倒是有一些头绪,他知道他们家族历代来的魔王基本上都是“猝死”的,但说是猝死,但每个魔王却都知道自己大限将至,自己的家族不像人类会缓缓死去,魔族的健康水平一直如此,直至某一天直接停止生命,硬要说个远离的话,菲利克觉得这句就像某动漫中一个叫做百豪之术的招式,虽然能长期维持外貌和战力,但却会减寿。
菲利克觉得,若是他们家族有衰老这一过程,那么本来就有几百年的寿命,说不定还能增加。
不得不说,他们家族能霸占魔王之位这么久是有原因的,这生理构造简直就是为了战斗打造的,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宁减寿,不变弱。
而眼前这个小婴儿,他很快就能有基本的认知,说不定一个月就会走路,两个月就能写字了,到时候把索托斯当作爸爸怎么办?
“菲利克,你没发觉你这样抱着他很难受吗?快把那小鬼交给索托斯。”
艾格尼丝虽然这么说,但却并没有以前那种命令似的语气,语气中反倒透着一股温柔,人靠在窗边眯着眼面带微笑地打量着这个不会抱孩子的男人。
最后能给这家伙留下一个孩子,真是太幸运了,艾格尼丝在心里如此想道。
而且她也感觉得出,自己大概还有几个月的寿命,如果还有几个月的寿命的话,小菲格拉斯就会知道自己是妈妈了。
这个名字本来菲利克是不同意的,但最终因为自己的强硬手段,菲利克还是被她“说服”了,她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因为他们家本来就有这样的传统,爸爸是幽格拉斯,她是艾格尼丝,都是魔王,只有菲利克这个笨蛋不是,于是为了儿子今后也当魔王,必须找一个有家族特征的名字才行,于是便是菲格拉斯了。
“把菲格拉斯给我,你该去继续你的实验了,不是你自己说的吗?科技发展是第一生产力,我难得赞同你了,你却在这里逗孩子,快滚去研究装备!”
菲利克依依不舍地让出小菲格拉斯,离手时他还拉着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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