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到十八岁的时候,他已经是他们村儿的名人了。按常理来说,李政府常年偷窃,派出所每个月都要进去呆几天,就这么一个“社会败类”怎么会成名人呢?原因还真比较可悲,正因为李政府常年出入派出所,他业已成为他们村里见过城里人最多的孩子了。甚至有不少老邻居都说当年没白疼李政府,这就叫年轻有为。想象一下,这样的论调,其实在可笑的同时,更多的是可悲……
06年,我刚虽七叔入行的时候,一次巧合我在街头认识里当时正在掏包的李政府,当时的他只有二十出头。也在巧合之下,他成了我在P市的爪子。这中间的细节不必多说,但需要交代的是,到09年的时候,李政府已经靠他自己的勤劳以及给我做爪子赚的钱,在P市的城郊开了一家台球室,真真正正的成了他们村里的乡亲们曾经羡慕且畏惧的那个“城里人”。而李政府也在台球厅赚了一些钱之后,总是会带些钱或物回村去看当年养育他的那些老乡亲。当然,李政府有了可以谋生赚钱的营生之后,是可以完全脱离我的,他却还是坚持继续给我做招子,他说是因为当初我给了他过新生活的权利,所以,即便如今有了一点钱,也还是要继续给我做。
想来,他会这样对我,会这样回报他的邻里,是因为他初心不变,良知不变,同样没变的是他还是会经常性的调侃一些找上门的工商税务人员。用的还是那句话:
“政府好!”
我始终觉得,“盗亦有道”这四个字,放在李政府身上恰好合适。
李政府有这样的经历,促使他接触的人三教九流,五类杂陈,也刚好使得他在P市消息格外的灵通。可就这么一个消息灵通的人,去调查王博、李丽夫妻的时候,得到的背景信息,几乎是一片空白。俩人都只是特别普通的平头百姓,夫妻生活和谐、恩爱,也没有特别数额庞大的财产会促使他们夫妻间相互图财害命,同样的,李丽也没有红杏出墙的迹象。但这样良好的迹象,也只能用一个几乎来形容。他们夫妻之间仅有一点不和谐的地方就是,王博这人很花心,在外面还和不少女人有来往,而且他和这些女人之间的关系并非是包养,反倒是“因为爱情”。这一点,可能是李丽想要买凶谋杀亲夫的原因,也可能是唯一原因。可是,这似乎又和他们良好的夫妻感情有点矛盾……
但这样的情况对我来说是个好事,因为越是单纯的背景,越是不容易出事儿。对应的,十六万现金做掉一个背景干净的人,也是“物有所值”。
李政府也是认为“物有所值”,他为了这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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