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忽然想到了个问题,问小孩,音乐玩的好的人,手是不是都是比较修长好看?小孩挺起胸脯骄傲的说,当然了。你长个短粗萝卜手的话,钢琴的键位都按不到,玩吉他之类的,扫弦也不灵活。
小孩一边跟我说,一边玩组合玩具。我呆呆的看着他把机器人的手、头、腿等等零件组装在一起,拼成了个威风凛凛的机器人,心里忽然闪过个荒谬的想法。
虽然这个想法让我觉得比较不可思议,但我还是给杨茂打电话说了。
正好,打通电话后,杨茂先给我说了案件的进展。他比较泄气的说,经过排查,刘能、赵四、谢大脚跟和尚都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经过仔细的排查,证实了他们的清白,仿佛有曙光的案件又陷入了困顿。
我给他说了我的猜测:根据了解,目前的情况是,两起碎尸案的死者都丢失了身上的零件:我们之前因为两个死者都丢失了下体这点,很容易得出凶手是性变态,或者生殖崇拜之类的结论,将凶杀原因放在感情或者性事上。
我提出的思路是,小歌手的尸块因为被丢弃在了下水道,导致打捞不全,意外的和霍林的情况产生了重叠。凶手真正从他身上取走的,是他的双手。
这个理论也很站得住脚。霍林下体丢失,是因为他的那方面超乎寻常人的大(说到这点的时候,杨茂很疑惑的问我为什么知道,被我支支吾吾的搪塞过去了);小歌手的手丢失,也是因为他的手长得非常漂亮修长。(这也是我的推论,不过随后根据小歌手熟人的描述,确实是这样。那小子的手特别修长,之前还兼职做过手模)。
这样说来,凶手是专取死者身上特别出色的地方。修长的手、大长腿、好看的乳房、好看的脸……都可能成为他的下手目标。至于动机,我猜测是某种邪教的仪式。杨茂做了补充和假设,也可能是个非常丑陋的人,他浑身上下没有一处有优点的地方,基于压抑的变态心理和补偿心理,他看到身体有某方面特别出彩的人,就产生难以抑制的嫉妒和狂怒,想把它据为己有。
杨茂的最后一句话,我不理解。
割掉的器官马上就要腐烂变质,怎么据为己有,难道做成标本保存着?又不能缝合到自己身上,成为自己的一部分。然而,没过多久,我就理解了杨茂话里的意思,并且亲眼见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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