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头,眼里满是欣慰道:“好小子,比你爹当年还狠,你爹十四岁才上战场,你十二岁就杀了百来个。”
朱琼炯挺了挺胸脯,但随即又挠挠头道:“大伯,我爹说杀敌不在多,在有用。”
“你爹说得对。”朱标拍拍他的肩膀,那只手在少年肩上停了一会儿,感受着铁甲下结实的肌肉。
这孩子,天生就是打仗的料。
朱雄英从后面凑上来,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堂弟。
他比朱琼炯大三岁,个头也高些,但站在这个浑身煞气的堂弟面前,倒觉得自己像个文弱书生了。
“琼炯,你真杀了一百多个?”他忍不住问。
朱琼炯咧嘴笑道:“雄英哥,你要是不信,回头我带你去城外看看那些俘虏的营帐,那面奥斯曼人的帅旗就是我抢回来的。”
朱雄英眼睛更亮了,转头看向朱栐道:“二叔,真的?”
朱栐点头:“真的,那旗子挂在他帐里,回头你去看。”
朱雄英使劲点头,看着朱琼炯的眼神里多了几分崇拜。
他忽然想起小时候,父亲跟他说二叔在开平城下三锤破门的故事,那时候他觉得二叔是天下最厉害的人。
现在他也有一个这样的弟弟了。
朱标看着这两个孩子,嘴角微微勾起。
他想起自己跟二弟,也是这样,一个文,一个武,一个稳,一个猛。
“走,进去说话。”朱栐在前面带路。
总督府在城中心,原本是帖木儿的王宫,现在改成了吴王府。
院子很大,但没什么奢华的东西,青砖铺地,几棵石榴树,墙角堆着些兵器架,看起来更像军营。
朱标走进正堂,在椅子上坐下,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两个多月,从应天府到这儿,火车、马车、骑马,一路颠簸,总算到了。
朱雄英坐在父亲旁边,腰板挺得笔直,但眼睛还是忍不住往门外瞟,他想去看那面奥斯曼人的帅旗。
朱栐在他对面坐下,观音奴带着朱欢欢去安排晚饭,朱琼炯把狼牙棒往墙边一靠,挨着朱雄英坐下。
“大哥,路上走了多久?”朱栐问。
“两个多月,从应天坐火车到兰州,十二天,从兰州往西,走了将近两个月。”朱标接过朱欢欢递来的茶,喝了一口。
“路不好走吧!”
“不好走,戈壁滩上颠得厉害,有几回马车陷进沙坑里,还是雄英带着人推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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